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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不知道她会来
    在众人面前,权耀将矛头指向了安盛夏。

    英伟的五官淬满冷笑,似乎要看安盛夏的笑话。

    薄夜寒和淼淼则是面面相觑,生怕安盛夏下不了台。

    气的眼眶深红,安盛夏当然觉得没面子。

    她又不是货物,岂能让两个男人让来让去?

    修赫却望向权耀,冷笑道,“二少爷真会开玩笑,她是我的妻子,可不是随便就能让的。”

    “想不到修赫先生这么大方,还有随便帮别人养女儿的好习惯,换做任何人,也都做不到这点。”故意提到女儿,也不过为了刺激修赫,权耀讽刺至极的冷哼。

    “你说的是七七?”修赫下意识一笑,“七七可是我的女儿,我想二少爷肯定是误会了,这个孩子跟你可没半毛钱关系。”

    “我和他解释过,是他自己不信,非要觉得七七是他的女儿。”安盛夏侧头看向修赫,急切的解释。

    在权耀看来,不过是一个人妻,在着急和他撇清关系。

    “安盛夏,你心里比任何人都要清楚,那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权耀索性撂下狠话,再起身站直,“各位,失陪。”

    “二少爷,你着急要走,是不是让什么事情绊住了,难道是因为女人?”修赫忽而开口,“我也听说,二少爷一直花边新闻不断,看样子,身边是有女人了。”

    “这是我的私事。”下一句便是无可奉告,权耀宽了宽西装大衣,嚣张至极的离去。

    “盛夏,想不到你再婚了。”只有权耀走人,淼淼这才敢问出口。

    “你就是许小姐吧,你好,我是安盛夏的丈夫,修赫,刚才忘记自我介绍。”修赫谈吐大方,倒不失为一个好丈夫的人选。

    最起码,淼淼看了十分满意,就是不知道,安盛夏要如何面对那三个孩子。

    “听说你来吃饭,所以我就过来了。”站在停车场内,李若曦眼巴巴张望,果然找到权耀。

    “你来做什么。”

    “我也是听说她再婚了。”李若曦内心别提有多得意,当即走过去,一伸手按住了权耀的肩膀,“权耀,你看,这么多年了,只有我在乎你,她们都会变心,但是我不会,只有找一个更爱自己的,才不会失去。”

    “而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不会吵,也不会闹,只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其他的时候,我会一直陪伴你,其实两个人相处久了,也许就不需要爱情,而是一种陪伴,我就是你最适合的人选了。”李若曦说的这些,恐怕任何一个男人都听得懂。

    只是,他不甘心。

    不甘心那个女人居然再婚了!

    “我有急事。”而权耀口中的急事,也不过是回家陪伴儿子。

    这两年,权耀晚上都会推掉所有应酬,不是陪儿子写作业,就是陪他们吃晚餐,看电视,做普通人最习惯的小事。

    他却从来都不会感到无聊。

    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是个人都会感到寂寞。

    这种寂寞几乎深入到男人的每一根血管。

    他也想找个人陪伴,却一直不愿将就。

    “见到她了?”结束作业,大白便走去书房,却只见男人背对着落地窗,狠狠的吸烟。

    “嗯。”权耀点头道,“抱歉,我很少抽烟。”

    “没关系,这里是书房,是我来的时候忘记敲门。”大白并不厌恶烟味。

    权耀却当即掐灭了香烟,再一把推开玻璃窗,“有什么事?”

    “听说她再婚了。”大白直接问。

    “……”

    “看样子,是真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假的。”大白的嘴角,噙着一抹苦涩。

    “那是她的选择。”良久,权耀这才不冷不热的反问,“为什么不喜欢妹妹?”

    “那不是我的妹妹。”大白坚持道,“我的妹妹,怎么会有紫色的眼睛,一看就是混血,那是他们的孩子,根本不是我妹妹。”

    “她是我的女儿。”权耀却相信自己的直觉,不管从年纪上,还是从直觉上,七七都是他的女儿。

    “爹地,我劝你还是接受现实吧,她是混血,你和妈咪不可能生出混血。”大白从事实出发,不得不打击权耀的猜测。

    “也许有什么原因。”在两年前,安盛夏生产的时候,恐怕发生了什么,否则七七的眼睛也不会是紫色的,可权耀却不会因为一双眼睛就排斥这个女儿。

    “总之,我不接受她。”不光是大白,就连小白也不会接受七七。

    可权耀的脑袋中,却不断浮现七七笨拙可爱的模样,心底便是一软……

    他要定女儿!

    “明天是儿子毕业典礼,你不来么?”

    当接到权耀的电话,安盛夏先是一愣犹豫,这才接听,听见和儿子有关,安盛夏头脑一热,便点头答应,“我会拨空过去。”

    “如果实在没时间,那就算了,反正这两年你也都没出现,对他们来说,你来,或者不来,也许都是一样的。”权耀这话过于冷漠,直接。

    安盛夏的脸色瞬间惨白,她竭力的牵扯嘴角,这才听见自己虚弱的声音,“他们的毕业典礼,我怎么可能不去?”

    小白和大白真是她的骄傲,这才花了两年时间,就从小学毕业,赤果果的跳级念书,可想而知,过去这两年,他们有多努力。

    “我已经通知你了,等下把时间和地点发给你,注意看手机短信。”说罢,权耀立即掐断了通话。

    就在第二天,安盛夏用心打扮了好一阵,这才开车去了儿子学校。

    果然看到两个儿子穿着帅气的毕业服,虽然他们年纪最小,可气场却不舒,再加上长得高,很容易辨认。

    起初,安盛夏只是站得远远的。

    眼看权耀亲自到场,给两个儿子拍照,内心不禁复杂起来。

    “想不到,你也来了。”

    当身后,传来熟悉的声线,安盛夏蓦地一愣,再转过身。

    便看到一张写满讽刺的脸……

    是李若曦!??“当年你不是拿钱走人了么,想不到,你还有脸再回来。”李若曦戳伤安盛夏的痛处,再附加一句,“果然,人至贱则无敌啊!”

    “我不是来跟你吵架的。”安盛夏还算分得清,再次抬眸,却意外撞上男人深邃的眼眸。

    安盛夏却只觉得可笑,他既然通知她过来,为什么还要叫上李若曦?

    “安盛夏,我不知道她会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