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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恨生为人,突破!
    任波被一个前所未有,无法形容的超级噩梦惊醒。他梦见自己端起96式突击步枪,朝前面妄自奔跑,仓惶逃命的凶犯发起了绝地反击。无穷无尽的子弹从枪口喷出,射向凶犯的后背,但却始终射其不死。突然,凶犯不跑了,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极其恐怖的大脸,口中发出刺耳的,“桀桀”的笑声,然后用那把从高小义手中缴获的88大狙,只一枪,任波就看见自己的头颅像西瓜一般炸裂了开来。

    这时,任波醒了过来,满头大汗的。任波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转头看了看身边的队友,见两人正低着头,闭着眼,发出一阵阵“欢快”的鼾声。

    任波一愣,略微思索,嘴角勾了勾,换了换姿势,以便让自己感觉舒服一点,然后,便闭上了眼睛。

    在李明理发出鼾声后不到十分钟,旁边的孙浩也“醒”了过来,不过只用了不到一分钟,便又“昏睡”了过去。

    三人背靠着背,比赛似的,竞相“鼾唱”,声音都不大,不过足以让身边的两人听到罢了。

    就这样,一直“睡了”有近三个小时,直到三人被“z9警用直升机”那特有的“嗒嗒”声“惊醒”,才从“酣睡”中“苏醒”过来。

    “啊,天亮了啊!直升机怎么开过来了?”任波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着逐渐变大的z9疑惑的道。

    “是啊,李队,难道是来给咱们送食物的?昨天在大雨中追那狗日的,搞得现在连方向都搞不清楚,也不晓得还能不能回到昨天搭帐篷的地方。”孙浩打了个哈欠道。

    “搭帐篷的地方肯定不好找了。**,给直升机发信号;耗子,咱们一起为**戒备,你去那边,我在这边。等收到了空投的食物,咱们马上出发,与那狗日的决一死战,替贾队和小义报仇!”李明理一脸坚决,对二人吩咐道。

    “对,决一死战!报仇雪恨!”

    “死战!决战!有他没我!”

    听了李明理的豪言壮语,旁边两人举了举枪,急忙附和。

    一分钟后,z9警用直升机飞到了三人的头顶,在距离地面二十米的空中悬停下来。

    下面的三人一边谨慎的持枪警备,防止被凶犯打了黑枪,一边摸了摸肚皮,眼巴巴的期待着从z9上空投的各种吃食和功能饮料。

    然而,吃食和功能饮料没等着,却等来了一条绳梯。z9的副驾驶一边向三人不断比划,一边大喊:

    “快上来!回巫山!行动被取消了!”

    “什么?行动被取消了?”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极其不可思议!

    任波、孙浩听到任务被取消的消息,眼中闪过一道喜色;而一边的队长李明理,却突然跪了下来,满脸的“愤恨”和“不甘”!

    “亮子,小义,我李明理对不起你们啊!”跪在地上的李明理仰天长啸,满脸泪痕,拿起手中的96式步枪,枪口朝天,扣动扳机,“嗒嗒”的就是一梭子,然后转身对一旁圆睁着双眼,看着自己的任波和孙浩道,“阿波,耗子,你们执行命令,收队吧!我要去将那狗日的狗头剁下来,告慰亮子和小义的在天之灵!”

    “队长——!”

    “啊,队长——!”

    “你们不用劝我,我——心意已决,我与此贼,不共戴天!不死他死,就是我亡!”李明理朝二人挥了挥手,站了起来,准备朝山林里走去。

    “队长,我与你一起!”任波犹豫了一下,跟在李明理的后面。

    “李队,还有我!”见任波走了,孙浩也跑了过来。

    “你们——”话还没说话,就听上面传了喇叭声:“李明理!任波!孙浩!这里目前已经被列为了军事禁区,请你们上机,马上撤离!马上撤离!注意,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我现在命令你们马上撤离!”

    “军事禁区?”

    “什么,军事禁区?”

    “这个鸟不拉蛋的地方竟然成了军事禁区?”

    三人相互望了望,极其不解。任波和孙浩二人几乎同时松了口气;而李明理,则用力把枪朝草地上一磕,“啊啊啊”的嚎叫了几声,然后率先走到绳梯前,扭头对还站在原地的二人道,“走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我要让那狗日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恨生为人!”

    “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让其恨生为人!”

    然后,跟在李明理的后面,二人爬上了软梯。z9掉了个头,慢慢的消失在天际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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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欢折入山林之后,披荆斩棘,行进在密林的深处。林深草茂,光线暗淡,连初生的朝阳也被繁枝密叶挡在了外面,只在底下留下了形状各异的细小斑点。

    不过这也好,至少为王欢隐蔽行藏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若非如此,恐怕王欢早就“原形毕露”,成为了供某些人建功立业的阶下囚。

    深入林中还不到一个小时,直升机旋叶切割空气而产生的高分贝鸣响便传入了王欢那双异常敏感的耳中。

    “这么快?不愧是国家机器,一旦运转,效率惊人!幸好他们的目标不是自己。否则,恐怕插翅也难飞啊!”王欢心中惊讶军队效率的高超,同时暗自庆幸不已。

    见军队已经介入了这一地区,王欢更是不敢有丝毫停留,于是马不停蹄,一路逢山过山,遇水渡水,连午饭也是边走边吃,在路上解决了事。

    终于,在经过了一整天的跋涉之后,王欢最后登上了一座不知名山峰的峰顶。王欢登高远望,四周是茫茫群山,头顶则是蓝天白云,而且那棉絮似的团团白云从来没有离王欢如此近过,仿佛触手可及似的。

    王欢呼吸着迎面扑来的,让人心旷神怡的纯净空气,只觉全身舒畅,身心俱爽,一时之间,竟他产生了一种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即便此时被外面那些太保、鹰犬们捉住,又将如何的感慨!

    “会当凌绝顶,一览纵山小!古人诚不我欺!”

    兴奋之处,王欢禁不住放下背包和怀中的狙击枪,就站在高山之巅的方寸间,打起自创的“王氏炼体拳”来。一遍,两遍,三遍……一直到了七七四十九遍,才浑身是汗的停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自己的“疾走功”似乎隐隐有了要突破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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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愿强,avocet_guan,书友101123132301880,zcswc”四位童鞋的打赏,以及所以才书评区留下“一鳞半爪”的书友。特别是愿强童鞋,隐隐有要突破的迹象哦,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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