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参衍是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后才发现自己对门还住了人,不过家里似乎也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迈的老人和一只通体雪白的老猫。
他没来之前老人都是一个人住在这条陈旧寂静的破巷里。
但是老人和他都很少出门,他不出门是因为天气还冷着,以他的身体吃不消,而且家里屯了好些东西,除了菜没了必须出去买之外他就是在家看看书养养花。
夏参衍不久前去镇上买了几盆兰花,只是第一次养花也没什么经验,导致五盆兰花短短时间内就死了两盆。夏参衍有些沮丧,只能垂头丧气的把死去的残花瓣夹进书里。
兰花的香味有点类似他平常用的香水,只是更加清淡醇正,清而不浊。由于长期使用兰花味的香水,导致后来他即使不再喷香水了,这股若有若无的味道也一直伴随着他。
花对于夏参衍来说是澄澈与美丽的象征。鲜花不分品种,不论贵贱,他都喜欢。
只是他觉得兰花淡雅清冽,美而不俗,比较适合他。
而极致热烈的玫瑰他更想赠给司锦卿。
夏参衍曾经想用白玫瑰的花语向司锦卿诉说他的心意,后来思来想去又觉得白色过于纯洁无暇,让他拿去求爱,未免玷污了它。
前院里有一小块地方可以用来种植各种花草,只是先不说冬天的玫瑰不好养,他也不太敢养,玫瑰的花瓣太美,若是掉落一地沾上这里的泥土就不好了。
所以夏参衍去一趟花市也就买了几盆兰花,还没有养好。
夏参衍不想养植物了。
果然什么美好的东西到他手里都会被他毁掉。
而他之所以发现对门住了人,是在他准备将兰花的残枝处理掉时,在一颗大树旁看到了一只雪白的猫。
猫的年纪大概有些大了,这么冷的天跑出来估计冻得走不了了。
夏参衍左看右看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猫,不忍心放它待在这里,就伸手把它抱回了家。
猫上了年纪就有些懒,夏参衍把它抱进家也没见它有什么反应,只在他把它放在暖气前的小沙发上时餍足的叫了一声,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背。
软毛还带着寒雪的凉意,那柔顺的触感却令夏参衍的心酥软一片,他轻笑一声,心里也跟着暖起来,便慰抚似的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去厨房用小碗端了清粥过来喂它吃。
它应该也饿了,伸着舌头嘶溜嘶溜吃的欢快,不一会儿碗底就空了,猫儿“喵呜”一声,夏参衍居然领会了它的意思,将手背放了过去,它立马用小爪子抓着他的手蹭起来。
夏参衍试探着勾了勾它的下颚,猫儿便仰起脖子享受着他的爱抚。
就在一猫一人沉浸在这种其乐融融的气氛时,大门突然被人“砰砰砰”敲得雷震似的响起来。
他心里一紧,用毯子盖在猫儿身上才蹑手蹑脚的往外走。
夏参衍担心是司锦卿过来找他了,现在大概除了司锦卿,也不会有什么人会费心费力的去找他了。
夏参衍去开门时是忐忑不安的,但同时又掺杂着某些不可言说的情绪。
然而大门打开,外面的人却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个人,他松了口气,又失落起来。
原来真的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了吗?
这样也好。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是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带着貂帽披着军大衣的老人。老人看起来已有六七十岁,消瘦的身形裹在军大衣下格外单薄脆弱,会让人担心他被这身行头压倒,但是与本身并不符合的锋利气质却能令人有种即使泰山压顶他也能挺身而立的错觉。
“喂!小娃子,你是不是拿了我的猫了?”大爷张口就是不客气的大声询问。
夏参衍一愣,立马道:“是白色的猫吗?”
大爷神色出现了一丝惊喜,赶忙道:“是是是!”
夏参衍说了句“稍等”,不一会儿便从屋里用毯子裹着那只老猫出来了。
他怕大爷误会,便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对不起啊爷爷,刚才我去扔垃圾的时候看见它趴在地上,天气这么冷我怕它受不住就私自将它抱回家了,我不知道您住在这里。而且您放心,我就给它喂了一碗清粥……”
“清粥?”大爷皱了皱眉。
夏参衍心里一跳,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略有些手足无措道:“就是……就是普通的粥,什么都没放的……”
大爷若有所思道:“你是说它吃了你做的粥?”
夏参衍乖乖点点头。
“吃完了?”
“吃完了。”
大爷紧闭着嘴不说话了。低头看了那只不争气的老猫许久,最终叹道:“我还要谢谢你呢,我这猫上了年纪就老喜欢往外跑,每次都往同一个地方趴,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捡到它的地方,老了,估计也怀旧了。刚才是去做饭了没留心,幸好你给捡着了,谢谢你啊。”
夏参衍松了口气,温声道:“没事的,只是天气寒冷,确实不能让它这么跑出来了。”
大爷笑了下,摸了摸老猫的头,老猫低低叫了一声,又缩进了毯子里。
“它上了年纪了,饭吃的也不多,我喂它吃什么它都吃不了多少,眼看着一只大胖猫都要瘦成骨架了,愁死我了,没想到它居然吃完了你的粥,你这粥是什么灵丹妙药?”大爷好奇道。
夏参衍被逗笑了,直到寒气入骨这才发觉两人已站在外面吹了许久的凉风,他连忙侧开身,笑道:“不如您进来坐坐,我给您盛一碗吧。”
大爷犹豫了一下,看了夏参衍一眼才慢慢往里走。
夏参衍将大爷带到大厅坐下,电视一直开着没关,此时中央一台已经结束了新闻播报开始放谍战连续剧,大爷便坐在那里抱着老猫乐津津的看。
夏参衍到厨房里将仍冒着袅袅热气的粥端出来放在大爷面前的茶几上,腼腆道:“其实就是一般的白粥,可能还没有您煮的好喝。”
他做饭技术一般,最多达到能吃的程度,但绝对算不上美味,当初也是因为不喜欢和人出去吃饭,这才临时跟着司锦卿学的炒菜,这些年也忙着很少回家,本来就生疏的厨艺当然也就更不怎么样了。
大爷乐道:“你这粥有点稠了。”
夏参衍脸颊微烫,暗道自己真是丢人丢到家。
“抱歉,那要不我还是给您拿开……”
“没事没事,”大爷一边把老猫放在一旁的沙发上,一边端起粥爽朗道:“我孙子孙女几年也不回来一趟的,我还没尝过他们煮的粥呢,看着你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样子,在你这里满足一下也好。”
夏参衍心中一暖,谨慎的在另一侧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温声道:“他们可能是工作太忙了,我忙起来的时候也是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大爷舀了勺粥进嘴里,说:“我知道,年轻人嘛,上进一点是好事,现在这社会没点本事还真出不去。小伙子你是做什么的?”
夏参衍一噎。
他虽然算是个明星,但远远没到家喻户晓的地步,而且拍的戏基本都是参演,演技也不突出,拍电影形象改动又一般都很大,估计看过他戏的人看到他本人都不一定认出他。再说他的歌也只流行于当代年轻人中间,像大爷这种是肯定不认得他的。
夏参衍思索了一下,含糊道:“搞艺术,就是写写曲子作作词什么的。”
大爷想了会儿,大概是没想清楚他具体到底是干嘛的,所以也没再问这个了,转而问道:“你今年多少岁了?”
夏参衍:“二十九了。”
大爷露出一丝不可思议的表情,盯着他的脸看了几遍,奇道:“你怎么看起来跟个高中小孩似的。”
这也不怪大爷惊讶,夏参衍外表看上去确实清瘦过头了。体态纤细,肌肤如雪,加之五官温润清和,且由于保养得当心态积极,脸上都没有一点褶皱和风霜可言,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即将而立之年的人,反而那双如晨露般凝透澄洌的双眼倒更像是涉世未深的小孩。
夏参衍闻言失笑道:“可能是前段时间工作压力太大,瘦了些。”
大爷立马蹙了蹙眉,哼道:“虽说年轻人要积极上进,但是拿着革命的本钱去糟蹋算是怎么回事?没了身体你地位再高钱赚再多有什么用?能带进棺材里吗?等我家那两小鬼回来我肯定也要好好说教说教。”
夏参衍笑了笑。
两人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从谈话中得知,大爷姓张,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四十年了,看过百花镇的兴衰起始,也见过百花巷的人情冷暖。
据说当年那起恶性杀人事件对这里影响很大,附近的邻居们陆陆续续也都搬走了。而当初发生事件的那家人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人家庭,作为顶梁柱的父亲去世之后,母亲为了不让儿子活在阴影里,也为了不影响到邻居们,便将房子卖掉搬了出去。
房子没想到的还真有人买了下来,可是死人造成的影响还是波及到了这个宁静的小巷,毕竟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而且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谁又知道他还会不会再回来?
就算是为了自家安全考虑,该搬的也就搬走了。
当时连大爷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女都要他跟着他们离开这里。但大爷舍不得。一是因为这里是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他念旧;二则是因为他的妻子在这里去世。
老年人总是有些迷信的,大爷总认为妻子一直在家里陪着他,他怕自己这一走她就找不到他了。
这种从携手到白头的爱情让夏参衍艳羡感动,对大爷的崇敬更多了一分。
但是据大爷说夏参衍住的这户自从原主人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进来过,早就空置了,于是没过几年,整个百花巷就只剩下了大爷一个人住在这里。
大爷还说前几年看到过那个在这里失去了父亲的小男孩偷偷站在门口抹眼泪。
夏参衍心中微涩,想道,他应该是瞒着妈妈过来的吧。
一边要独自消化父亲的死,还要不动声色的安抚母亲的情绪。肯定也是个懂事又聪明的小孩。
“不过你怎么会住到这里来?百花镇这边好多房子呢,这里又脏又乱的,还经常有混混出没,你在这里可不安全,也不舒坦。”大爷认真的说。
这话也不是唬人,这边鲜少有人来,来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混混,不是来抽烟打架的,就是来谈情说爱。他当然不怕,一把年纪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而且那群小毛孩子倒也不是真的没有良知到和一个老人过不去。
夏参衍就不同了,看起来羸弱又好欺负的,大爷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他一下。
“明白了,谢谢您,我会小心的。”夏参衍乖巧的说。
大爷仍然不解道:“你看起来也不像没钱的样子,怎么就非要住到这种犄角旮旯里来?”
这回夏参衍默了会儿,才扯着嘴角道:“我爷爷葬在石溪村。”
石溪村离百花巷很近,百花巷的尽头就是石溪村流水的源头,溪河之后就是山峦村落,而那青山翠绿里,有他朝思暮想的故人。
以前的家他回不去,没有钥匙也没有资格,更不敢。所以他只能找到这个地方,这个他和爷爷曾经走过的地方,期盼着他某天想来这里看看的时候能找到他。
夏参衍觉得自己好像离他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