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打了下自己的脸,说:
“中午,加晚饭,你慢点儿吃。有几件事想问你一下。”
我挑挑眉,这人态度不错>
点头,继续吃
竖起耳朵,听。[
警察叔叔也不麻烦,替我插好可乐,推到我跟前,说:
“你和玉氏什么关系?还有,验尸报告表明,伤口和凶那二把刀子不符。有一个伤口,那个一刀毙命的,那道伤口又薄又利又深,绝非普通的刀子能做到。这个问题,还希望你能解释一下。或者说,那不是刀子?”
我低着头继续吃饭,眼角微不可查的瞟到戒指上,当然清楚。
吃了块红烧肉,味道不错,好久没吃到这么香的肉了,很解馋。
抬起头,我说:
“那你觉得是什么?”
警察叔叔摇头,淡淡的说:
“就我见过的东西,都做不到,再薄的刀片都不行。所以我不等审讯就来问你,想一窥究竟。”
他还蛮老实的,但我保命的东西又岂能随便泄露?摇摇头,继续吃饭,吃饱休息,是正理。
这间小屋子,大概十来个平方,一桌二椅,别无其他。
吃过饭我就趴桌子上打盹。
在派出所怎么都比在外头安全,就算警察叔叔“教训人”,手段和程度也和外头不能比。
所以,放心。
我大致知道,治安方面,留置盘问时限是24个小时,有领导批准的可延长至48个小时。
就算说没事拉你去公安局问个话,就可以留这么久,我实在没有着急的必要。
刑事拘留是1至3天,可以延长至7天,这个不知道和我有没有关系。
有重大嫌疑就可以刑拘,不用太多证据。
在刑拘期间内收集相关证据(不用全部)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然后,什么审查预审什么向法院起诉什么公诉一个月两个月,就不太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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