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亦桀说:“可儿,我那天就说过,我知道
之前那些事情是我的错,我再一次认错。
我说过那些胡话,不仅是一时口没遮拦,我也
有一阵确实以为你和李约瑟有什么关系
不过当你那把刀刺入我胳膊的时候,我知道,肯定不是;是我误会了[
什么理由都不说,我知道我很对不起你;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我知道爱你的还不够,所以才会出这种很愚蠢的问题
可儿,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好吗?
关于胡岚的事
我知道李约瑟已经给你讲了很多,而且一大部分是事实”
殷亦桀话说得很慢,好像,不论准备多久,事到临头有些话总说不顺口。
不过他的意思我明白了,
我忽然在想,就这件事情,也就是求饶的事情,我,或许同样无情。
男人可以犯错误,女人也会,
然后,等事发之后,他又可以求饶,痛哭流涕以头抢地赌咒发誓,我再也不会了。
然后,他的事儿就算完了;
完了就看我的反应;
我饶他,我们皆大欢喜;
不饶,就是我无情。
原来情之一字就是这么定义的,
就是他可以随便做什么,只要事后记得求饶就行;
当然求饶的时候姿态要放的低一些,看着似乎诚恳一些,
最好对着党组织写出一份十万字的自我批评深刻检讨,再被组织批评一番;一切,就过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这些事情,
或许是看多了,已经麻木了。
警察经常抓鸡,却不抓嫖鸡的人;
因为那些人事后会认错,会写检讨,党内批评,就完了。
当然,我也不是说谁犯错就一定不能原谅,毕竟谁一辈子不得犯上几百上千个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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